导语:“有权不能任性”,这句平白的网络语言,告诫领导干部,权力不能随便用,必须纳入法纪的轨道。下面是高教网整理的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欢迎参考!
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一
栾庆伟事件警示我们:不管官大官小,权大权小,权力永远是一把双刃剑。权力用不好,就会伤人伤己。“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就是让你摒弃特权,做到珍惜权力、慎用权力。把权力运行过程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特别要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手机镜头”下开展工作,在“网络笼罩”下接受监督。
权力是有边界的,用权是有程序的,为官者应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处理好情与法、利与法、权与法的关系,尤其是在涉及人财物管理、项目审批、土地开发、工程建设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更应该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每一位领导干部应该永远铭记“公权不私,私用即盗。”,把全心为民、廉洁奉公作为自己的从政根本,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依法、秉公、廉洁用权,做到老实可靠、永不越线。
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二
十八大以来,中央“打虎拍蝇”实绩卓著,政治风气为之一新。日前,民政部、财政部下发相关意见,剑指社会组织存在的腐败问题,使反腐斗争由狭义的“官场”进一步向广阔的社会领域推进。公开披露的事实表明,社会组织近年来的问题,主要有这样几类:有的社会团体对名誉头衔明码标价,借机大肆敛财;有的基金会私设小金库,放贷牟利;有的慈善组织管理混乱,账外建账、跑冒滴漏;有的行业商会、检测机构“靠什么吃什么捞什么”,有偿服务、有偿评比名目繁多。再加上那些看上去不起眼却能不经意间绊你一脚的“小权力”,以及随时可能让你挨上一刀的“软权力”,社会组织中的这些腐败问题,同样惊心。
与手握公权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同,潜藏于社会组织的蛀虫往往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但反腐的步伐不能放慢,相反还得提速跟进。这是因为,一方面,全国各类社会组织规模已近57万个,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增大,一旦权力异化的苗头不能遏制,一些社会组织成为个别人或小圈子的“提款机”“利益传送带”,必然会影响政府效能、市场运行和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