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城镇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统一思想,加强组织。组织全省各地召开贯彻落实中发37号文件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发37号文件重点工作任务的分工,明确工作任务。成立了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扎实开展调查研究。会同省编办、省法制办等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掌握我省城管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工作职能等现状,赴省外学习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先进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青海省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三是积极推进试点工作。主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和外省区进行沟通衔接,及时跟进国家层面最新政策动态和省外改革步骤。在此基础上,经与西宁市政府反复协商,拟定西宁市为我省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西宁市已正式启动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并明确从推行综合联动执法入手,先行先试,逐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为全省城镇执法体制改革提供经验。
四、棚户区和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有序推进
2016年,全省新建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任务8.03万套,基本建成5.26万套,入住5.08万套。截至5月底,已开工35151户,基本建成13792套,入住9878户,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44%、26%和19%,完成投资18.9亿元。预计6月底,可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0%、55%和50%。截至目前,已落实棚改专项建设基金31.87亿元,用于补充棚改项目资本金。下达中央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预算内投资10.3亿元,落实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26.23亿元。共落实国开行、农发行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283.57亿元。一是完善政策措施。印发《关于老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内容及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老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的内容和工作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通知》,就贯彻落实全国棚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具体措施。二是抓项目前期准备。审查海东市、海西州、海北州、玉树州等12个任务量较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和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确保项目及时落地。三是抓公租房配售工作。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按照“先租后售、共有产权、租售并举”的方式,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上半年配售公租房3500套。四是提前谋划明年项目。按照自下而上、逐级上报的原则,指导各地提前谋划2017年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2017年全省拟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7万户。五是住房公积金平稳运行。全国首家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正式开通运行。截至5月底,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509.45亿元,缴存余额247.09亿元,提取总额262.36亿元,个人贷款总额270.7亿元,贷款余额108.06亿元,个贷率43.73%。其中2016年1-5月份缴存33.22亿元,提取26.89亿元,个人贷款发放20.4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