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挺纪在前”,继续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抓早抓小,通过“四种形态”体现严管厚爱。纪检监察机关要牵头通过编印学习读本、中心组学习、干部讲坛等方式,深入开展《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的学习宣传活动。针对各级党员及纪检监察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综合运用谈话谈心、开展批评、诫勉谈话、通报曝光等手段快治、严刹,决不能容其滋生蔓延,因小失大,最后不可收拾。
转变理念,围绕“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摒弃以往“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观念,转为用纪律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坚决防止把严重违法问题“大事化小”,仅做违纪处理而不移送司法机关,更不能只“咬耳扯袖”而不查处。在线索处置环节,按照动态清理、分类规范、突出重点、处置得当的原则,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在纪律审查环节,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依纪依规提出运用组织调整、轻处分、重处分等方式进行处理的意见,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在执纪审理环节,按照纪在法前的要求,由以往重点审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转变为聚焦审理违纪违规问题。
德规并重,发挥“四种形态”的标本兼治之效。抓好案件剖析,建立“审查一个案件,形成一篇案例剖析,拍摄一组警示照片,整理一份忏悔录”的“1+3”案例教育模式。制定严禁党政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公共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示等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开展提升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活动,解决制度虚设空转、执行不力等问题。以清廉家风建设为切入点,深入挖掘扶风县东汉名将马援、经学家马融,明代南京浙江道御史赵志孟等清官廉吏的家风故事,依托法门寺旅游文化景观,在家风建设中融入佛教文化倡导的“善”,教育党员干部严格要求子女、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通过家风之正,推动政风行风民风向善向好。
坚持“做为关键”,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
强党性。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核心,深入系统学党章党规党纪,赴扶眉烈士纪念馆、宝鸡廉政教育基地等接受教育,补足精神之“钙”,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转理念。深入学习“学思践悟”系列文章,通过机关周例会、系统季例会、纪检干部微信群等进行专题研讨,深刻领会最新工作要求和精神,深化“三转”,聚精会神执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