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围绕美丽乡村创建这一总目标,明确各部门分工,农办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的牵头协调,主抓农村"硬件"建设,谋划产业培育、赤膊房整治等工作,其他部门按既定职责开展工作,市"五水共治"办负责治理农村水环境、市"三改一拆"办做好两路两侧和精品村违章搭建拆除、农业局牵头指导美丽田园建设、民政局牵头做好公路沿线坟墓整治、交通局做好交通主干道绿化洁化美化,市级精品线由市级领导联系,并由宣传部(文化局)、农办、交通局等部门牵头负责抓好落实。镇乡街道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专职人员,落实责任分工。各创建村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建立工作班子,明确整治目标,落实整治经费,切实抓好整治项目建设。
2.统分结合,整合力量。整合各项农村工作载体,以美丽乡村为目标,统筹推进"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两路两侧"整治、"平原绿化"、"中小河流域整治"、"美丽田园"、"农村一事一议"、"农村公路提升"、美丽道路建设等工作,做到统分结合,有分有合,形成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强大合力。
3.强化考核,完善机制。建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考评机制,认真开展考核评比工作,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各镇乡街道要制订考核办法,对村每月考评一次,评出最美村、最差村、进步最快村各一个村,全市汇总后在媒体上公示。市对镇乡街道每季度考核一次,根据考核得分排名,排名情况在媒体上公示,连续两季度排在最后三名的,市领导约谈相关镇乡街道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成效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4.加强宣传,浓厚氛围。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宣传,东阳日报、东阳电视台等媒体开辟专栏,利用微信工作平台,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在面上进行推广;组织镇村干部、村民代表、户主到先进村参观学习,统一思想认识;组织村干部开展大讨论,破解村干部"四怕"思想(怕村庄基础差、怕群众不支持、怕没资金、怕得罪人)。通过以上形式,进行广泛发动,以乡村为落脚点,以美丽为目标,建立全民参与的长效机制。彻底扭转"干部在干、群众在看"的被动局面,形成"群众自己在干,群众要干部干"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