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建立推动“三项机制”是陕西省委破解中等发达省份发展难题、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陕西实现了由欠发达省份向中等发达省份的重大跨越,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但仍存在产业结构调整缓慢,区域发展还不够协调,创新发展驱动不足,脱贫攻坚任务繁重等问题和差距。作为后发展省份,陕西要想在新一轮竞争中走在前列,成功跨越这一重要时期,唯有苦干加实干,因此,必须打造作风过硬、敢于担当、奋力拼搏、勇于创新的干部队伍。当前,陕西面临着实现追赶超越的重大任务,工作和事业能否取得预期成效,与干部的执行力直接相关。陕西省委出台的“三项机制”,准确把脉当前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合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对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建立“三项机制”,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鼓足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勇气,激发全省干部队伍活力,为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学习时报:“三项机制”重点要解决的是为官不为问题,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有哪些重要的创新之处?
毛万春:总的来说,建立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激励,从不同角度对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作出制度安排。“三项机制”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科学、较为成熟完备的制度链条。
第一,“能者上”。《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即鼓励激励机制,主要从正向激励层面鼓励激励党政干部干事创业,包括评优评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等多种激励方式。评优评先方面,是指根据工作实绩按照一定的比例授予地方和部门相应层次的荣誉,给予精神激励。比如,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前10名的县(市)和前5名的城区,以省政府的名义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十强县”和“五强区”称号。考核奖励是指凡是在评优评先中获得一定荣誉的单位和个人,物质上就给予相应的奖励。选拔重用方面,每年结合各项考核结果,按照一定权重,综合评定出10名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优先提拔使用(贫困县党政正职就地提拔)。建立鼓励激励机制,目的就是进一步激励全省各级党政干部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勇于担当、奋发有为,进一步强化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精神上受鼓舞、物质上得奖励、政治上有提升的鲜明导向。《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即鼓励激励机制突出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综合激励。《鼓励激励办法》针对不同层级党政干部的不同特点,综合运用评优评先、考核奖励、选拔重用等手段,让多种激励方式相互作用、互为补充,尽最大可能地调动和激发各级党政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便于操作。《鼓励激励办法》没有另起炉灶重新设置考核体系,而是注重综合运用我省较为成熟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和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等结果,导向清晰,有效避免了重复考核、多头考核,从而确保了考核权威和效率。三是务实管用。《鼓励激励办法》在充分吸纳现有的考核激励措施基础上,又提出了一些具体可行的激励举措,必将对全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产生鲜明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