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四川征兵网2018-11-20才子老师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又称武警四川省消防总队,是实行现役兵役制的公安消防部队,纳入武警序列,享受军人同等待遇,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大条令,接受四川省公安厅、公安部消防局的双重领导。总队下辖21个市、州消防支队,1个教导大队、1所医院,在各城市区(县、县级市)和重点镇、主要景区设基层消防大队和消防中队,是四川省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的主力军。

2016年,经公安部政治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面向社会招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85名,简章如下:

一、招收岗位、专业和计划

详见《2016年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岗位、专业和计划》,生源地在甘孜、阿坝、凉山州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州岗位和专业并自愿长期在本州工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收学历层次

接收对象主要为2016年毕业且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不接收大专生、博士生。

三、招收条件和范围

(一)报名对象条件

1、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保卫事业,符合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任何处分。

3、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符合公布的接收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按时取得“双证”(毕业证、学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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