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被评为“三好学生”、获奖学金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无生理缺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其中,男生身高162厘米、体重52公斤以上,女生身高160cm、体重50公斤以上,同时不得过于肥胖;双眼裸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3,不得有色弱、色盲。
6、毕业生年龄(截止
7、本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发挥专长,在5年内个人不得提出退出现役。
(二)报名对象范围
报名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
下列情况和院校的毕业生不属于接收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