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4)

四川征兵网2018-11-20王新老师

经公安部消防局统一组织的入警培训合格后,根据部队需要和考生填报岗位和专业进行定岗分配,首次均分配到基层部队。

六、招收方式和程序

自愿申请到四川消防部队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知识能力测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心理测试、面试、体能测试(项目为中长跑、立定跳远、俯卧撑、仰卧起坐等)、体检、政治审查等考试考核。符合招收条件的,经上级部门审核同意后与接收对象签订录用协议书,并参加由公安部消防局统一组织实施的入警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六个月。对于接收毕业生,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凡弄虚作假、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淘汰处理办法,执行《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相关规定。

招收工作时间安排如下(若有变化以通知为准)。

1、2016年10月29日-2016年11月20日—报名,考生尽量于2016年11月16日前报名;

2、2016年11月24日—2016年11月26日—目测、体检、体能及心理测试(经审查基本合格,可参加目测阶段的考生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目测、体检、体能及心理测试具体要求请考生在11月24日前关注四川消防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sc119.gov.cn,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2016年12月—政治审查;

4、2016年2月—知识能力测试、面试;

5、2016年4月—签订接收协议;

6、2016年8月—报到并参加入警培训。

七、报名时间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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