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批次和录取安排
学校所在批次不一样,填报时间有异。在志愿的批次设置上,我省对专项计划实行单设志愿,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都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及专业愿否调配。
在国家专项计划中,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如公安、武警院校(专业),填报时间和本科提前批志愿时间一致;国家专项计划中的其他高校、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对考生志愿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和普通本科同步填报志愿。
结合配额向院校投档。国家专项计划第一次投档时,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分数,结合各市(州)配额,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地方专项计划投档时,省教育考试院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投档分数,结合各市(州)配额,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征集志愿可能降分
国家专项计划在第一次录取后,若有未完成计划,将立即面向配额缺额市(州)符合条件的考生征集志愿;若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则在本科一批录取结束后、本科二批录取开始前,再次面向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内贫困县的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征集志愿时可不再受配额限制,也可在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适当降分。
地方专项计划若尚有未完成计划,则在本科一批录取结束后、本科二批录取开始前,面向贫困地区未录取的农村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同样可不受配额限制,也可在本科第一批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
与其他志愿不冲突
专项计划实行单设志愿、单独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都在提前批录取结束后、本科一批录取之前录取,高校专项计划则在自主招生前录取。所以,专项计划志愿和其他批次志愿不冲突,填报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仍然可以填报其他批次的志愿。如考生未被专项计划院校录取,依然有机会被其他录取批次的院校所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