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将任何纸张、书籍、画稿、杂志以及涂改液、定画液、透明胶等物品携带进入考场。如因不慎已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室,考生应在开考前主动将其搁置在考室内指定位置。对于违规携带上述物品且又未搁置在指定位置而出现的考试违规行为,考点办公室将报请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十二、考生在得到试卷后,首先应核对试卷的考试科目,检查试卷是否完好,条形码上的“姓名”、“专业考号”是否与本人相符,无误后考生在试卷右上角“姓名”处方框内签名。待开考信号发出后,在贴有条形码等信息的一面作画,且画面大小应限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覆盖条形码,也不能在试卷上作记号。考生签名后试卷不得更换。
十三、开考15分钟后,未到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室参加考试。素描、色彩考试科目在距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开始交卷(速写科目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
十四、考生应保持考场内安静,独立思考,独立作画。若对试题(不涉及试题内容)有疑问(如试题字迹模糊、试卷分发错误或其它异常情况等),考生可举手待监考人员走近后询问;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上厕所,若因特殊情况,考生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并尽快返回;若因生病不能坚持考试,考生应举手示意监考人员,并经监考人员同意后,由场外工作人员陪同至临时医疗点治疗。对经简易治疗能坚持考试的,场外工作人员应陪同其返回考场继续考试,耽误的时间不补;对不能坚持考试的科目,不予补考。
未经监考人员同意而擅自离开考场的考生,不得再返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
十五、素描科目若使用模特写生考试,考生不得与模特交谈或向模特提出要求。模特中途休息时,考生仍须原地继续作画。若模特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的,将更换备用模特,由此耽搁的时间将据实补足。
十六、考生在色彩科目开考前,应自行到监考人员告知的取水地点取水备考。考试中考生不能让颜料和水污损地板和墙壁,在考试结束时,应自觉将未用完的颜料和水倒入考务工作人员指定的地点。对于有意造成地板、墙壁人为污损的情况,考点办公室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七、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作画,待监考人员逐一检查无误后依次退出考场。
十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准喧哗、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夹带、不准交换试卷、不准交换座位、不准妨碍他人考试,更不准将试卷与试题带出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