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友提及的“应按地域来规定不同的个税起征点”,刘森认为并无必要:“现在已经按收入不同划定税率,收入低的地区本身缴税就低,如果再分不同税率的话就多此一举了。”
对于在国企担任文员的陆淼来说,这次调整将她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减少了大半。“我基本工资大概是6000多元,个税起征点提高后,我缴纳的税费几乎可忽略不计。当然,之前缴的也不多,现在大概能省下来一顿饭钱吧。到手的收入增加了,当然是好事。”她对中新经纬表示,自己此前对个税并无明确概念,“我对个税调整没有什么意见,反正相同收入下,大家的标准都是一样的,我更关心的是什么时候涨工资。”
专家:积极意义毋庸置疑后续改革仍有潜力
对于此次个税改革,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对中新经纬称:“这次个税改革是一次小型修补,有其必要性。主要变化是起征点的调整,以及增添了过去没有的部分专项扣除。”
但他同时指出,这次改革不能充分回应社会和人民对个税改革需要的期许,即通过征收个税更好地对社会收入分配进行调节。
“这其中,最需要调整的是资本与劳动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问题。” 乔宝云称,目前,个税发挥的作用较为不足,距离建立相对合理的个人所得税体系有较大距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金融系教授丁建臣也对中新经纬表达了类似看法:“从个税改革的价值取向、目标来讲,本次个税改革,其积极意义毋庸置疑。但与纳税人的期待目标似乎稍有距离。”
他指出,以个人作为纳税主体,没有将家庭作为纳税主体,出现纳税主体严重的偏倚。课征对象上,首次增加了专项扣除,涉及到与医疗、终身学习、教育、购房等相关支出,这是一个积极变化;但计算和征收方式似乎显得有些复杂,或为实际纳税征管带来压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唐钧对中新经纬补充道,对于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如果不是按家庭来计算的话,计算起来可能会比较困难”。
他举例称:“对于子女教育支出、父母双方的扣除比例各是多少?大病医疗支出在计算幼年子女的部分时该如何操作?这些都是实际操作中需要考虑的问题。”
个税起征点上调方面,唐钧认为:“总体来看对工薪阶层是好消息,但还是要看起征点以上的税率具体怎么设。”
丁建臣则表示:“起征点仍然偏低,没有达到绝大多数中低收入者的期望值。建议起征点设在10000元以上,这可能更符合我国民众目前的真实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