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所得税调增项目范文精选(3)

税务政策2018-09-21王新老师

⑵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⑶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⑷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

⑸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⑹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⑺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⑻各种赞助支出。

⑼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三、税收优惠政策

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

(一)直接减免:

免征适用范围:

⒈蔬菜、谷物、油料、豆类、水果等种植;

⒉农作物新品种选育;

⒊中药材种植;

⒋林木种植;

⒌牲畜、家禽饲养;

⒍林产品采集;

⒎灌溉、农产品加工、农机作业与维修;

⒏远洋捕捞;

⒐公司﹢农户经营。

减半征收适用范围:

⒈花卉、茶及饮料作物、香料作物的种植;

⒉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二)定期减免

2免3减半(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适用范围:

⒈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重点扶持的高新企业;

⒉境内新办软件企业(获利);

⒊小于0.8微米的集成电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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