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律师收费项目
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0元/件。可以下浮,但每件不低于8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标的额
收费费100000元以下的5%
100001元—500000元的部分4%
500001元—1000000元的部分3%
1000001元—5000000元的部分2%
5000001—10000000元的部分1%
10000001元以上0.5%
以上累计收费额可以下浮,但不足800元的按800元收取。
二、风险代理
实行风险代理的,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三、以上各项收费标准(风险代理收费除外),均指诉讼案件一审的收费标准。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
四、以下案件的代理收费标准,按照本收费标准规定的同类型案件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1.诉讼案件开庭前又撤诉的
2.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
3.代理的案件发回重审后又代理重审的。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再审(申诉)
1.代理再审(申诉)案件按一审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2.曾办一审或二审的案件再代理再审(申诉)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3.代理再审(申诉)案件后发回重审的案件,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六、代理执行案件
1.单独代理执行案件,按一审标准收费;
2.曾代理一审、二审或再审(申诉)案件,再代理执行案件,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
七、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应按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时间计算。
计时收费标准应根据律师的执业年限、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因素,在每人每小时50—1000元以内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