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尊重区划名规范称谓
为此,汪庆峰特意找出历代史志加以佐证。他说,早在宋代、辽金、元代,表示交通道路意思的“路”字就均曾是一级行政区划的名称:今聊城市辖域,在宋代曾分属河北东路和大名路,元代曾分属东昌路、大名路、东平路等。民国年间,表示街道的“道”字也曾是一级行政区划的名称,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后,于1913年废除府、州建制,设立“道”级建制,东昌府改为济西道,1914年改济西道为东临道;那时,今聊城市辖域先后均属济西道和东临道,直至1927年才废除“道”级建制,今聊城市辖域直属山东省。
由此可见,表示交通含义的“道”“路”二字作为一级行政区划的名称,在中国自古有之,不应以此为奇,错误使用、理解类似的“街道:名称实属不该。
汪庆峰认为,规范街道、社区名称的使用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事情,尤其是规范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名称的使用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性工作,不可等闲视之。因此,汪庆峰作为史学界资深人士特向有关地方和单位呼吁:凡对“街道”“社区”名称使用不规范、不正确的均应立即改正,特别是各级出版、文化、宣传、广电等部门要率先垂范,在具体工作中一定准确使用“街道”“社区”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