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我市矿山点多面广,生态破坏严重。矿山占地约为全市国土面积的2%,其中采矿场、尾矿库、排土场、塌陷区等造成生态破坏的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1%左右,由此带来了水土流失、地质灾害以及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污染等诸多生态问题。囿于政策、资金等原因,我市矿山生态恢复重建进展不快,生态治理率不到14%。此外,还存在着边治理,边破坏,治理赶不上破坏的问题,加重了我市矿山生态建设任务。
二、我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对策
首先,坚持科学发展观,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必须充分认识我市环境保护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把环境保护作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在科学发展中促进环境保护,在保护环境中实现科学发展,做到不要牺牲环境的发展,不要浪费资源的增长,不要未经环评的建设;下大气力解决好我市发展中的各类环境问题,尤其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主攻目标。
其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解决结构性和布局性污染。作为资源型工业城市,冶金、化工、电力、建材将仍是我市的主导产业,也是重污染行业,这些行业“三废”排放量占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的85%以上。因此,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充分发挥国家循环经济“双试点”城市的优势,制订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构建321型的循环工业网络,加快建成滨江、横港、城山三个循环经济园区,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同时,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禁新上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项目,坚决淘汰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落后生产能力,鼓励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通过调整工业布局,逐步把主城区工业企业迁入相应的园区,努力解决布局性污染问题。
第三,深化环境污染防治,努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十一五”污染减排实施意见,严控增量,削减存量,做到不欠新帐、多还旧帐。科学合理地分配总量控制指标,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各类建设项目、区域规划以及各类开发建设专项规划均要进行环评,从源头上防止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努力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继续开展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重点的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实现污染全过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