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评分标准细则(2)

数据相关2018-08-21李一老师

财务管理工作目标考核指标评分细则

(二级学院)

一级指标:财务管理( 100 分)   考核单位:计财处

二级

指标

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考评得分
执行财经纪律情况1.   执行财经纪律

 

30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满分30分。出现违反财经纪律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一票否决。
收费情况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与标准,以及学费收取情况30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与标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无乱收费情况,满分20分。有收费依据,但收费不开具由学校财务提供的统一收费票据的,扣5分;收费金额未及时上缴学校,未按规定开支的,扣5分。未经批准,发生收费行为的;出现收费被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一票否决。

积极催缴学费,满分10分。以每年12月31日为截止统计日期,学费年收费率98%(含)以上计满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


预算绩效考核情况预算绩效考核30根据《湖南城市学院预算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与实际情况,对年度预算进行绩效考核,对评定为合格的满分30分,对评定为不合格的计0分。
往来账管理情况严格遵守学校往来账管理情况,及时结清本学院往来账款

 

10严格遵守学校往来款项的使用、结算等规定,及时结清往来款,满分10分。以每年12月31日为截止统计日期,对尚未结清,且账龄超过6个月的往来账款,按每笔扣1分计算。

 


注: 1.合格分值60分;

2.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一票否决的,总评为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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