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工作目标考核指标评分细则
(二级学院)
一级指标:财务管理( 100 分) 考核单位:计财处
二级 指标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评得分 |
执行财经纪律情况 | 1. 执行财经纪律
| 30 |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满分30分。出现违反财经纪律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一票否决。 | |
收费情况 | 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与标准,以及学费收取情况 | 30 |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与标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无乱收费情况,满分20分。有收费依据,但收费不开具由学校财务提供的统一收费票据的,扣5分;收费金额未及时上缴学校,未按规定开支的,扣5分。未经批准,发生收费行为的;出现收费被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一票否决。 积极催缴学费,满分10分。以每年12月31日为截止统计日期,学费年收费率98%(含)以上计满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 | |
预算绩效考核情况 | 预算绩效考核 | 30 | 根据《湖南城市学院预算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与实际情况,对年度预算进行绩效考核,对评定为合格的满分30分,对评定为不合格的计0分。 | |
往来账管理情况 | 严格遵守学校往来账管理情况,及时结清本学院往来账款
| 10 | 严格遵守学校往来款项的使用、结算等规定,及时结清往来款,满分10分。以每年12月31日为截止统计日期,对尚未结清,且账龄超过6个月的往来账款,按每笔扣1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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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合格分值60分;
2.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一票否决的,总评为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