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生效。
3、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对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关于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具体处理等工作。为方便当事人,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本市设立了江南、西乡塘、仙葫、大沙田四个派出庭。
院本部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广园路34号,电话:5505377。
江南派出庭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7号国际经贸大厦7层E座,电话:4829866。
仙葫派出庭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莫村半岛福兴路3号邕宁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二楼,电话:4791760。
大沙田派出庭地址:良庆区大沙田德政55号三鸿大厦副楼六楼,电话4501006。
西乡塘派出庭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37号顺大商贸城单身公寓楼411号,电话:3857403。
南宁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广园路34号附近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广园路34附近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江南派出庭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7号国际经贸大厦7楼F座
南宁市良庆区劳动人事仲裁所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55号三鸿大厦2楼
隆安县劳动争议仲裁院
地址: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招待所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