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院系推荐
院系党组织对登记表中的内容进行核实,并提出推荐意见,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
3、学校审核
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部门认真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学生工作部门公章。
4、资格审查
6月27日—6月30日,携带《河北省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党员证明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等有关证明材料,直接到所报名的市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岗前培训、上岗工作等程序,具体要求与考试人员选聘程序相同,其中,决定聘用时,县(市、区)委组织部要优先安排“985”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