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拟选聘500名大学生村官到建档立卡贫困村或条件相对艰苦、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村工作,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惠农政策、协助落实扶贫措施、引导发展富民产业、引领推进电商扶贫和帮助建强村级组织。
甘肃省大学生村官聘期为3年,其中甘南州聘期为2年。
一、选聘对象
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国内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院校和民办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三本和专升本)和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德优良,作风踏实,热爱农村工作,立志投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农村发展工作。
2、鼓励涉农专业和乡村规划、农业科技、电子商务、金融管理、信息技术等基层急需专业毕业生和“985”、“211”等重点院校毕业生报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院系团学干部优先选聘。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7号)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合格的方可录用(大学生村官岗位要求适宜男性报考,立志扎根农村、能吃苦的女性也可以报考)。
4、报考甘南州的,原则上应为甘南籍高校毕业生,其他热爱藏区工作、熟悉“藏汉”双语的也可报名。
三、待遇和保障政策
根据中央组织部及我省有关政策,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享受以下待遇和保障政策:
1、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资金和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主要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承担,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2、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当年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月发放。中央财政人均每年补贴2.5万元,省级财政人均每年补贴0.6万元。对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中央财政一次性发放安置费2000元,省级财政一次性发放安置费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