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失业保险关于失业金领取标准和金额计算方法

失业保险2018-06-07三水老师

领取标准

1、两档合并为一档,原重庆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区域划分为805元/月和875元/月两个档次,此次调标将两档合并为一档,统一为1050元/月;

2、标准最高涨三成,与原标准比较,此次调整比原来增长30%或20%,每月增加245元或175元;

领取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领取材料

1.重庆市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加盖单位印章)

2.终止、解除、开除、除名或辞退原件(非本人意愿离职)

3.劳动合同原件(加盖单位印章)

4.免冠一寸彩照2张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6.户口本复印件(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7. 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或中国银行卡复印件,社会保障卡需要到银行激活银行功能,并设置密码。标明本人姓名及常用电话。

8. 1986年10月1日(以招工招干时间或派遣书时间为准)以前参加工作,第一次失业时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需提供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复印件)和《失业证》原件。

以上材料只收一份,交到就业局大厅失业保险窗口。

注意事项

1.申领失业金前,必须先暂停参加失业保险和以单位名义参加的其他社会保险。

2.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和暂停失业保险后60天内申领有效。

3.原单位失业保险有欠费的,需缴清欠费后才能享受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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