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满3年的,领取7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满4年的,领取1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5、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6、满6年的,领取15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备注:以后每满1年的,增加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哪些情况将停发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工作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