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优秀】

失业保险2018-09-01三水老师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下面是高教网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年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017广州失业金领取方法及新政策

1、女性失业期间生育发3倍失业保险金

新修订的《条例》明确,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计发,此外,省政府可以结合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而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条例》还规定了“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3倍。”以广州现行标准为例,可一次性领取到3720元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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