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规定(3)

失业保险2018-11-23王华老师

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和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如何计算?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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