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哪些人可以领失业保险(2)

失业保险2018-11-28李天扬老师

问:农村户籍人员,单位解除社保关系后领取的失保待遇和城镇失业人员有差别吗?

  答:从2016年1月起,农村户籍与城镇户籍享受相同标准的失业保险待遇。

问:被征地农民是否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呢?

  答: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15]31号),2008年4月11日以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时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征地后处于失业状态的,均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问:被征地农民如何办理失业保险?

  答: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在所在村(社区)填写《成都市龙泉驿区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医保代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问:征地后又上过班的,该如何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呢,享受待遇时间如何计算?

  答:征地过后又上班的,按照城镇职工申领程序办理。请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60日之内带上身份证、农行卡、社保卡、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医保代扣协议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就业局大厅办理。享受期限与征地农民可享受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问: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能否领取丧葬补助金?

  答: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发给其10个月失保金标准的丧葬费和10个月失保金标准的抚恤金。

问: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能否领取生育补助金。

  答: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政策条件生育的,经审核后可一次性发给其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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