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例子:
某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3000元,女职工顺产一孩,那么她可以享受的生育津贴就是3000/30*98=9800元。
关于产假工资
女职工按照规定休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的,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其中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还应补足差额部分。原工资标准,是指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前 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按照女职工应得的全部劳动报酬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产假期间单位发的工资和社保生育津贴是一样的吗?
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七条,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