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最新产假哺乳假多少天,南昌市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生育津贴一览(2)

生育保险2018-07-11李一老师

产假天数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58天的产假。

必须享受的休假

产假:98天+60天(2016年取消晚婚晚育奖励假后增加的天数)+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产假申请

产假申请材料: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医生开的怀孕周数的证明、申请书

注意:由于各个单位要求的材料不同,具体材料应咨询所在单位

产假申请流程:备好申请材料递交产假申请书→所在单位核实情况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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