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和标准规定(2)

生育保险2018-08-15三水老师

而在生育津贴待遇方面,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医疗保险月平均缴费标准为基数,按照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和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休假的天数计发,由用人单位统一领取支付给职工。其中女职工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包括剖宫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延长产假60天等都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医疗费用则通过实行包干结算的方法来实行,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干结算标准为顺产2500元、难产(产钳助产和胎头吸引)3000元、剖宫产:4000元等。 

系统直接结算 参保人不用垫付 

此外,市人社局也透露,目前市人社局正会同市卫生计生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另行制定昆明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费结算办法,按照“平等协商、自愿选择”的原则,参保人在昆明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生育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参保人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或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其生育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统一领取支付给职工。而职工因生育引起合并症和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该政策最早将于7月底公布,此前仍采用用人单位统一报销的方式支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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