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集锦】

生育保险2018-06-16李一老师

【承办机构】:成都社保局及分局

【办理事项】: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

【办理期限】:配偶生育之日起90日内

【咨询电话】:028-12333/87706752

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属于计划内生育;

2、配偶生育之月前,男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或不符合条件享受本人生育保险待遇。

报销标准:

1、满7个月生产/流产:1000元;

2、满7个月剖宫生产/剖宫流产:1500元;

3、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产一个增加200元。

报销资料:

1、《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

2、身份证;

3、住院费用原始票据;

4、出院证;

5、生育指标;

6、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

7、婚姻证明;

8、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报销流程:

1、单位经办人或本人或家属自生育之日起90日内持报销所需资料到经办机构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资料审核无误后受理申报并书面登记;

4、窗口工作人员在4个工作日内生成拨付单据;

5、单位经办人或个人5个工作日后领取拨付单据;

6、领取拨付单据后5个工作日后拨付金额划转至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

【备注】:单位参保职工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个体参保人员由本人或家属代办,代办人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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