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6、代为申领的,填写生育保险委托书并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实施复通手术的必须出具区县(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的再生育服务证;
三、参保女职工发生生育并发症需要办理的手续:
参保女职工生育发生并发症,须在确诊结论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所需资料:
1、生育保险就医证明原件;
2、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
3、填制《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并发症备案表》;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交书面委托书;
备注:参保职工必须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向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完上年度应享
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巴南区生育保险中心联系电话:66233078
生育保险报销查询电话
重庆查询生育保险报销,具体的可以打电话咨询的。咨询电话023-62835113
可以带上相关证件去各个区县生育保险期限经办机构报销,也有的单位职工可以把报销凭单和证件交给人事,人事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