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不需要失业时间证明书,要求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希望您继续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2013年11月15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这是新时期我国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备受社会关注。
生育保险申报流程:
重庆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怀孕后所办理的流程如下:
一、参保女职工生育各项费用申请:
第一步参保女职工在妊娠3个月后申请办理就医保险证明,所需资料:
1、《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相片2张;
4、选定1家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
5、填写生育保险业务办理委托书;
第二步参保女职工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申请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生活津贴,所需资料:
1、填制《重庆市生育保险个人费用结算表》;
2、生育保险就医证明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包括产前检查费及生育医疗费)。
6、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或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原件。
7、代为申领的,填写生育保险委托书并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参保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申请:所需资料:
1、填制《重庆市生育保险计划生育费用结算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