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台州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

生育保险2018-08-11李一老师

记者从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随着浙江省里及市2015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相继发布,7月起,2016年参保单位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进行调整,同时机关事业职工社保缴费标准也新鲜出炉。

企业职工社保五个险种缴费基数范围从去年的每月2419元至12093元调整为2586元至12930元,单位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在此范围内申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范围从去年的每月2419元至12093元调整为2586元至12930元,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将从去年的每月4031元调整为4310元。个体劳动者社保缴费基数范围从去年的每月3211元至12093元调整为3377元至12930元,个体劳动者可根据自己的收入在此范围内进行申报调整。

2016年台州社保缴费基数7月起调整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社会保险费缴纳方式有哪些?

参保单位应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缴纳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到自身开户银行缴纳;

2、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支票或现金形式缴纳;

3、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缴费方式。

社保基数如何申报?

每年7月,参保单位须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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