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4)《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表1)》或者《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表3)》;
(5)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者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引)产的门诊需提供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住院的需提供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由职工所在单位,在职工产假结束后的三个月内,携上述资料到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生育保险待遇窗口申报。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各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受理、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业务帐表和申报资料提交至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于15个工作日拨付到帐。需拨付到参保单位帐户的,自单位提交收款收据起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帐。单位可在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网上社保办理大厅查询生育津贴审核结果。
配偶正常生育的的男职工如何申请护理假津贴?
需提供的资料:
(1)《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表6)》(两份);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男方职工配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享受10日的护理假津贴。待婴儿出生后三个月内,由单位经办人携以上资料到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生育保险待遇窗口申报。
各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受理、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业务帐表和申报资料提交至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于15个工作日拨付到帐。需拨付到参保单位帐户的,自单位提交收款收据起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帐。单位可在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网上社保办理大厅查询生育津贴审核结果。
四、如何办理流引产的登记备案?
需提供的资料:
(1)《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表1)》(4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由单位经办人携以上资料到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生育保险待遇窗口申报登记备案后,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及已登记备案的“表1”到医院就医,医疗费用直接在医院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