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6独生子女光荣证及复印件(若未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需提供情况说明)独生子女光荣证及复印件(若未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需提供情况说明)
7﹨配偶有工作需加开产假期间单位是否发放产假工资和医疗费用是否报销的证明
备注:所有复印件只需一张
三、汇款说明:
1、报销时间:如每月14日前提交,保险待遇将在次月15日进行结算;如在14日后提交,则在2个月后进行结算;
2、公司统一汇款:生育保险报销月度结算一次,由芜湖市社保局电汇至公司账户。每月25日人力资源科统一报销后汇款至报销人员农行卡账户。
四、注意事项
1、时间限制:生育保险材料严格按照生育前申请,生育后180天内申请报销,逾期社保局不予办理;
2、报销内容:生育保险经过新农合保险报销后,生育保险报销金额将扣除已报销部分的费用。
公司生育保险报销负责人:总经办人力资源科施晶晶(咨询电话:891106/0553-2396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