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二胎政策全面放开解读,需要怎么申请(2)

生育保险2018-11-02才子老师

但也有专家预计,有了单独两孩政策制定的经验,各地落实全面两孩政策遇到的阻力会减小,进程可能会加速,不像单独两孩推行时有些省还在观望。

三问:“抢生”如何界定?

还是要比照单独两孩政策执行情况来看。记者梳理其他省份政策及相关案件发现,对于“抢生”的界定主要是依据各地政策落地的时间,而不是全国人大通过审议的时间。

去年,浙江台州的一则新闻具有典型性。当地黄岩区一对夫妇在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启动单独两孩政策的当天,生下第二个孩子,被计生局认定为“超生”,需缴纳20万元罚款。

黄岩区计生局副局长黄学云认为,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同意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要求各省、自治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实施。浙江是在2014年1月17日执行的,“如果孩子在这一天出生,就符合规定”。

2014年6月,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司局负责人曾就此问题表态:对政策等待期中“抢生”两孩的单独家庭,如何认定处理应尊重各地的明确规定。

多地规定,对于在当地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前已经怀孕但尚未生育的“单独”夫妇,政策规定可补办再生育审批手续;但在政策实施前已经再生育的“单独”夫妇,则要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处理,也就是将面临处罚。

四问:要不要退还独生子女费?

2014年11月,河南郑州一位女士遇到的“新鲜事”引爆网络。她向社区申请二孩准生证时,却被告知:想生二孩,必须如数退还此前享受的独生子女费。工作人员表示,从2014年6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一直都是这么执行的。

河南规定,批准生育的签定计划生育合同书,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其他奖励,发给生育证。

然而,这一规定与此前国家部委通知有“打架”嫌疑。2014年1月,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其中规定“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

对于此事,《人民日报》5版评论认为,作为地方性法规,河南出台的条例固然有在法定权限内因地制宜的权力,但在如此明白无误的问题上做出与国家卫计委此前通知截然相反的规定,似有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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