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参保职工住院分娩的床位费生育保险基金按什么标准支付?
答:住院床位费结算标准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10、哪些情形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答:参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享受《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规定的产假。
(2)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产假津贴的支付期限是多长?
答:产假津贴的具体支付期限为:
(1)生育的,98天。其中剖腹产、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2)怀孕未满16周流产的,15天。
(3)怀孕满16周流产的,42天。
12、计生津贴的支付期限是多长?
答:计生津贴的具体支付期限为:
(1)取出宫内节育器的,2天。
(2)放置宫内节育器的,3天。
(3)结扎输卵管的,21天。
(4)结扎输精管的,7天。
13、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答:以参保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
14、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答: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每月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申报的工资总额平均数,除以其每月参保职工的平均数确定。
15、用人单位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计发的基数如何确定?
答: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用人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参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方法计算。
16、参保职工的生育津贴如何发放?
答:生育津贴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办法规定支付给参保职工。
17、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后,用人单位还需发放产假工资吗?
答: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职工生育津贴后,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其相应数额的假期工资。但是生育津贴标准低于参保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差额支付给参保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