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二胎产假怎么休?津贴拿多少?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有哪些?5月7日,记者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市医保局生育保险科科长于颖。
自去年我省“单独二孩”政策放开之后,我市生二胎的数量也随之增加。为了更好地惠及百姓,日前,我市转发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的指导意见》,并对二胎生育待遇及时进行了调整。
生二胎产假怎么休?津贴拿多少?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有哪些?5月7日,记者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市医保局生育保险科科长于颖。
3类人可享受二胎生育保险待遇
据于颖科长介绍,享受二胎生育保险待遇的对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已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为生育职工连续缴费满10个月并继续为其缴费,同时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含计划生育)的职工。
具体包括3类人:
城镇职工: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
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生二胎与生一胎、享受同样假期和津贴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二胎后依旧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23周岁零9个月后生育)增加60天,男方护理假为15天。生育津贴根据生育职工产假天数计发。
对此,于颖科长解释说,生育一胎的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增加60天的生育津贴,生育二胎享受同样的假期和津贴待遇。而在政策修改前,符合政策的女职工要想获得60天晚育假,必须同时满足晚育、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两个条件,这意味着二胎生育者根本无法享受60天晚育假,男职工申领护理津贴的也必须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政策调整后,取消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限制,只要满足晚育条件,就可以同样拥有60天的晚育假期。这样一来,和基础产假加在一起,女职工至少可以享受158天的假期,男职工也可享受半个月的护理津贴。
在生育医疗费方面,根据《关于印发〈丹东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我市具体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