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生育保险报销问题解答(2)

生育保险2018-11-27李一老师

  工作人员说,黄先生妻子不满足连续参保满12个月,因此不能报销生育险,另外黄先生妻子此前参保的时间也不能累积计算。

  记者了解到此前对于生育险中持续参保时间要求是24个月,全市全面开展生育险之后这一条件已放宽到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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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对符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的参保女职工,生育后可按以下标准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经产道分娩一次性计发2000元,剖宫产一次性计发3500元。参保男职工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后,其未就业配偶可享受同等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b、对符合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的参保女职工,一次性支付生育津贴1500元,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再一次性支付独生子女津贴800元;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计生管理要求且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参保男职工,一次性支付假期工资津贴280元。

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怎样的?

生育医疗待遇申请材料都要哪些?

  ⑴诊断证明原件;⑵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⑶《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准生证》等;⑷《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⑸《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本省户籍的参保人不需提供此项);⑹《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限生育时同时符合参加补充医疗保险连续参保缴费满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申请女职工独生子女津贴或男职工假期工资津贴提供);⑺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限所持社会保障卡不具备金融功能的参保人提供);⑻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正反两面);⑼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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