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您好!目前的广州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参保女职工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即女职工需要自身参保才能享受待遇。所以您不能申请生育保险报销。
【问题】:我在广州已办理了就医凭证,33周时已回老家待产,在老家一直都有办理农村医疗保险,并可报销分娩时的部份费用,不知在广州医保局报销时提供发票及清单的复印件或其他需提交的资料的复印件?
【回答】:对于重复参保并经证实已享受异地社会医疗保障待遇、同一笔医疗费用符合本市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参保人又回本市要求零星医疗费用报销的情形,对该类参保人所发生属本市生育保险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不同时享受异地社会医疗保障及本市生育保险待遇;如不能退回异地社会医疗保障已享受的待遇,本市生育保险基金也不予支付异地社会医疗保障已报销后余下的生育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