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单独两孩”办证流程详解(2)

生育保险2018-11-27李一老师

  3.一方是独生子女的有效证件即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其生育子女情况的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或申请人承诺声明。视为独生子女的应提交如下的证明:(1)父母生育的子女死亡的,需提供发生子女死亡所在医疗机构、注销户籍的派出所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子女死亡证明材料。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2)收养的以1992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为界限,在此之前收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收养证明;在此之后收养的,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单独夫妇一方为本省户籍、一方为外省户籍的,外省一方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证明。

利用虚假证明将被追究责任

  有人提供虚假的婚育证明骗取办理再生育审批的,怎么处理?依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生育服务证、婚育证明的,申领的证件无效,应当予以撤销,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造成政策外多生育的,按最高限征收社会抚养费。

不再享受独生子女产假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再生育可享受多长的产假?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享受产假98天。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晚育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135天(4个半月)-180天(6个月),男方照顾假为7-10日。这是对生育独生子女的一种优待和奖励,合法生育二孩不再享受这种奖励产假。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