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社保新政策,内蒙古社保缴纳比例新政策规定(2)

社保政策2018-10-25李一老师

各项社会保险详情:

据了解,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根据《关于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统一的缴费比例,参保单位缴费比例为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

在失业保险方面,缴费费率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0.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0.5%。

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8%,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为8%。全市城镇职工住院统筹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4.8%。灵活就业人员等以个人身份参加住院统筹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4.8%。

在工伤保险方面,全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执行。

在生育保险方面,缴费费率为0.7%。此外,在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呼和浩特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参保核定范围按照国办发〔2000〕37号、呼政发〔2009〕59号文件规定确定,医疗补助筹资标准为在职国家公务员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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