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泰州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泰州市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法
泰州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泰州市五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会在每年7月根据进行调整。此次调整是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60 号、《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36号)等文件的而进行的。
2018-2019年泰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7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19935元/月确定,下限3125元/月确定。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2018-2019年泰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不缴,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9.5%,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0.5%,个人缴0.3%。
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泰州市实施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即只缴纳医疗保险,企业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
2018-2019年泰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泰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