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上海市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法(2)

社保政策2018-07-27王新老师

为提高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本市将适当提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按实际缴费金额计入,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医疗账户部分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在职职工中:

34岁以下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175元提高到210元;

35-44岁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350元提高到420元;

45岁至退休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525元提高到6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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