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2018年哈尔滨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
第一条应届统招大专(含)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凭报到证,省教育厅或省、市人才中心的大专(含)以上毕业生落户证明,直接到派出所落户。
1、已在哈市购房的可到购房地派出所落户。
2、在哈市无房产,可到其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3、在哈市无房产、无直系亲属的,可到省、市、区人才中心或所在单位集体户落户。
视情需提供省教育厅或省、市人才中心的大专(含)以上毕业生落户证明,迁移证,报到证、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有接收单位的需提供接收介绍信。已购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第二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或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自愿来哈市工作的,可为本人、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
1、已在哈市购房的可到购房地派出所落户。
2、在哈市无房产,可到其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3、在哈市无房产、无直系亲属的,可到省、市人才中心或所在单位集体户落户。
视情需提供省、市组织或人事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或省、市人才中心的落户介绍信,接收单位证明,学位证,职称证或晋升职称评审表,结婚证(已婚,夫妻双方均来哈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已购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流程时限:由本人直接到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办理,随来随办。
第三条在哈市八区十县(市)范围内,经哈尔滨市政府或省政府、国务院批准的各类开发区(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大哈东新区等以及各类产业集群区)中的各类企业招录、引进、调转、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科技人才(如IT人才、动漫科技人才等)以及特殊技术工种所需的特殊人才,凭省、市、区组织或人事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可为本人、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
1、已在哈市购房的可到购房地派出所落户。
2、在哈市无房产,可到其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