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洛阳市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法

社保政策2018-07-17李天扬老师

根据洛阳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

洛阳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会在每年7月根据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洛阳市统计局发布2017年度洛阳市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6560元(4173/月)。

2018-2019年洛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7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度洛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14140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度洛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2828元/月)确定。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2018-2019年洛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2018-2019年洛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洛阳市社保中心。

洛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86号洛阳会展中心A区1-3层

电话:0379-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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