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新余市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法

社保政策2018-07-14李天扬老师

2018年新余市社保缴费基数暂未公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往年新余市社保缴费基数,供大家参考!

近日,新余市社会保险征收部门全面开展参保单位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变更工作。

根据江西省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全省及各设区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按照全省月平均工资4678元确定,参保单位申报职工缴费基数最低为2807元,最高为14034元;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按照新余市月平均工资4478元确定,参保单位申报职工缴费基数最低为2687元,最高为13434元。

参保单位申报新的缴费基数后,社保经办机构按单位申报的新基数标准从2017年1月起对各险种进行差额补收。未申报调整缴费基数的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要求,征缴系统将根据有关规定自动调整补收。今年已经退休的人员,由单位或本人提出差额补缴申请,经办机构对其今年退休前的缴费进行差额补收,补收到位后调整退休待遇。同时为切实防止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少报、瞒报现象的发生,社保稽核部门将对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的申报情况进行稽核,以确保2017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变更工作顺利完成。

通过本次缴费基数的调整和基金的补收,将有所缓解社会保险各险种的基金支出压力。以养老保险为例,根据统征系统统计,全市以单位形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约7.67万人,预计今年比上年度基金征收增加77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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