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贵港市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法(2)

社保政策2018-07-11王华老师

失业保险(从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单位缴费费率为0.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5%。

4.工伤保险: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确定单位的基准费率,基准费率控制在0.2%-1.9%之间,并根据有关情况适时调整。职工本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从2015年10月1日起):企业和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缴费费率为0.5%;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缴费费率为0.3%。职工本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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