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钦州市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法

社保政策2018-07-11三水老师

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上年度工资的60%

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工资的300%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工伤保险:单位1.0%,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5%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社保缴纳基数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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