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和标准规定(2)

社保政策2018-06-01三水老师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2、《医疗蓝本》原件、复印件两份;

3、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人工流产的需注明孕几周)原件、复印件两份;

4、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5、《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6、《生表一》两份,加盖公章;

7、《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携相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2.用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职工享受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的条件进行审核。

3.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予以一次性计发;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燕泉北路39号

临武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东云路

永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人民路235附近

资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资兴市教师进修学校附近

郴州市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骆仙西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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