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生育津贴男方领取条件】
1、职工夫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职工夫妻符合国家法定生育条件;
3、男职工配偶还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
4、男职工配偶刚好是生育第一胎;
5、男职工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的情形)满10个月以上。
生育津贴领取材料
1、《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开具的《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
3、《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明确注明怀孕周数);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1、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1-5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2、填写《xx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3、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生育津贴怎么算
1、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2、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