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马鞍山市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及缴费系数暂未调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7马鞍山市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及缴费系数,请参考!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根据省社保局《关于公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支付中适用职工平均工资参数的通知》(皖社险〔2017〕53号)而进行的。
安徽省社保局公布的安徽省2016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1284元,月平均工资为5107元。
2017-2018年马鞍山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
单位2017缴费年度月缴费工资基数为职工个人2017缴费年度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按《贯彻《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若干政策规定》(皖人社发〔2016〕30号)的规定执行。
企业职工个人2017缴费年度月缴费工资基数以职工本人2016年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确定。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安徽省2016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15321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安徽省2016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064元/月)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工资基数按全省2016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07元申报;对暂时确有困难的,可选择按安徽省2016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064元、70%即3575元、80%即4086元、90%即4596元申报。
2017-2018年马鞍山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马鞍山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2%。
马鞍山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10%或7%。